,根据信阳的潘先生爆料,信阳融创御湖宸院借“一万抵三万”的活动吸引客户,为顾客置办假流水骗取“定金”,后因家里反对想要要回“定金”,多次协商后对方均表示不予退还...
01信阳知名小区骗取“定金”
潘先生参加优惠活动
近日,信阳的潘先生反映一件闹心事:2月28日他到信阳融创御湖宸院小区看房。
置业顾问不停地向他推荐一个优惠活动:即2月最后一天,御湖宸院的房地产项目和新浪网联合搞优惠,顾客只要交两万元,就可以参加交一万抵三万的活动,还额外赠送家电大礼包。
地产专业顾问置办“假流水”
据潘先生讲述,当时置业顾问并没有说交的两万元不能退。所以当天晚上,潘先生主动给置业顾问,以微信转账方式交了两万元,准备预定房子。
晚上10点16分,置业顾问尹先生给潘先生展示了POS刷卡小票。为了让潘先生能够顺利办理银行贷款,这位置业顾问还给潘先生支了个招,可以帮潘先生花300元办理一个假的银行流水。
活动款变“定金”?
3月2日,因为家里人反对,潘先生不想买这套房子,于是他跟置业顾问商量,想要求对方退还两万元钱。
信阳市融创御湖宸院销售总经理隋女士回复潘先生,他交的钱是定金,不予退还。
无奈,潘先生求助@河南都市爆料 求助。随后,爆料记者联系了融创项目置业顾问尹先生,对方承认,收钱时确实没有给潘先生出具书面材料。
但尹先生认为,潘先生是成年人,应该对自己所作所为负责。公司也有相应的制度,如果坚持要退钱,需要再次给项目领导汇报此事。
02律师给出专业判断
律师判定所付款并非“定金”
(网络配图)
河南点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鹏翔认为,一个没有法律教育背景的普通公民,一般很难分清定金、订金或者是意向金的区别。
专业的置业顾问,对此是非常明白的。其在向潘先生推销时,乃至让潘先生支付款项时,有无明确告之?
如果既没有,又没有签订书面合同,且潘先生在支付款项时,没有明确表示交的是定金,那么,融创项目部是没有权利单方面认定是定金的。基于此,融创项目部应当返还潘先生所交款项。
告之
03购房时小心“合同陷阱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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