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5日,出差回家陈先生打电话给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(高港分局)扬子江工业园区派出所民警殷华平,感谢他前几天帮忙追回40万元货款,由于当时着急,没来得及向民警表示感谢。
原来,去年12月25日,泰州市高港区市民陈先生到银行柜台办理汇款业务时,因疏忽未认真核对汇款账号,误将40万元巨款汇给同名同姓账户上,待发现时,钱款已到对方的账户。情急时刻,陈先生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。
扬子江派出所民警殷华平接警后立即赶到事发银行。经了解,陈先生先后两次到银行柜台办理汇款业务,第一次汇了40万元给刘某,因当天汇款限额,陈先生只能选择第二天再到银行汇剩余款项。当第二天陈先生再次到银行柜台汇款时,因前一天已经汇过一次,陈先生轻车熟路的继续进行“默认”汇款。
银行工作人员要求陈先生核对账户,陈先生随意看了一眼账户就让工作人员办理业务。等业务办理好后陈先生也没有当回事,事后陈先生联系收款方问对方是否收到汇款,结果对方称没有收到第二笔。陈先生觉得奇怪,后来核对汇款账单才发现汇款时没有认真核对,当时只看了一眼姓名,没有核对账号,40万元钱汇给了同名同姓的另外一个人。
随后,民警与银行沟通,很快找到了刘某的身份信息,民警立即联系刘某并说明了情况。刘某接到电话后承认其账户确实收到40余万元款项,但是其本人远在湖南,不在泰州高港,并且其表示40余万元不是小数目,刘某警惕性较高,其对民警的身份以及事情真实性表示怀疑,表示需要进一步核实。
民警耐心做其思想工作,晓之于情、动之以理,并要对方换位思考一下,这么多钱款错误转至别人账户上的心情,后经沟通,民警表示其可以到湖南当地公安机关,由民警与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对接,待民警身份确认后再将40万元返还,刘某听后表示认可。
民警殷华平与湖南当地警方联系,双方互相核实身份后,民警将陈先生汇款凭证等手续发给当地警方,待核实清楚后,当地警方第一时间联系对方,要求对方将所有款项原路返还,收到失而复得的这笔钱,陈先生悬着的一颗心落地了。
(编辑/高若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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